2024-08-26 15:34:49 昆明华图考试网 http://kunming.huatu.com/ 文章来源: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公众号
(一)发布招考公告
七甸街道办事处在“奋进七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基层党建办公室(七甸街道办事处兴学路65号东办公楼一楼)。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9:00-17:00(周末除外)。
4.报名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七甸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阳春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七甸街道阳春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自行打印填写。
(2)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5.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初审由七甸街道党工委负责。如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6.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7.报名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等。
2.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4.成绩查询:笔试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通过“奋进七甸”公众号查询分数及最低控制分数线。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含公布当天)向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基层党建办公室提出申请查疑。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要求笔试卷面分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街道根据笔试分数确定)以上。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优先录用。
本次招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保留至下次招考之前,未录用人员纳入社区专职网格员人才储备库,当社区专职工作者出现缺额时,由社区提出补充人员申请,七甸街道可根据当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进入面试未被录用的考生按照1:2比例提出拟递补人选建议,经考察后提请七甸街道党工委研究择优聘用。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听取本人思想动机、职业规划等。
(八)公示
街道党工委根据考察结果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实名制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提出,街道党工委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
(九)聘用及待遇
1.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和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实现一届一签,聘期届满时,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符合续聘条件的,由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提出续聘意见,并报七甸街道办理续聘手续。
3.岗位待遇:按照《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基础薪酬核定办法》核定,基础薪酬基数为4200元/月(含五险)。
4.由街道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②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2.不予聘用情形:
拟聘用对象在体检、资格审核、公示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3.其他未尽事宜,由七甸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Z7HokYMIbpI3fb9gnUS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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