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5 10:03:19 昆明华图考试网 http://kunming.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戒毒网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材料);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材料);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材料(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文件,任现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职级套转表等材料);
(6)本人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材料(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等材料);
(7)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9)表彰奖励的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近期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云南戒毒网公布。
5.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云南戒毒网公布,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根据报名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人选,若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环节。
6.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详见经历业绩评价表)。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报名人员综合成绩在云南戒毒网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2.体检
省戒毒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自动弃权或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顺延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按照人员需求和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匹配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在云南戒毒网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名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省戒毒局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由省戒毒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871—64189110(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
0871—63991558(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
0871—64189020(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0871—64189112(省戒毒管理局机关纪委)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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